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胶水采购公开招标的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胶水采购
2、招标编号:FJGC-G-2015-FS131-1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
联系方式:0594-3391470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30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11月2日](招标编号:FJGC-G-2015-FS131-1)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靳科长
电话:0594-3391470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省晋江市绿翔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时间是2010年5月17日,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自2014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由各地视已印制执照的存量情况,确定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的规定,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泉州昌德化工有限公司、长城崛起(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福州申绿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包装企业发展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泉州昌德化工有限公司、长城崛起(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福州申绿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包装企业发展公司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泉州昌德化工有限公司、长城崛起(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福州申绿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包装企业发展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9.1泉州昌德化工有限公司、长城崛起(福建)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均不齐全,不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予价格扣除。
10、评标结果:
10.1中标供应商名称:泉州昌德化工有限公司。
10.2中标供应商地址:泉州市浮桥高山工业区。
10.3中标金额:中标折扣率23.88%。
10.4合同履行日期:30日内。
10.5服务要求:
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如客户对产品出现问题提出反馈,我司会在24小时内对其进行妥善处理,解决。
10.6中标货物的明细情况如下:
包号 | 品目号 |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中标折扣率) |
1 | 1 | 白胶 | 昌德牌 | 1批 | 23.88%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薛亦玉、吴少华、柳庆忠、周卫平、许丹红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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