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村碧华大道绿化改造工程、平东东明路绿化改造工程、西山村和胜工业园道路绿化工程、雍陌村西堡公园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乡镇林业站的委托,就白石村碧华大道绿化改造工程、平东东明路绿化改造工程、西山村和胜工业园道路绿化工程、雍陌村西堡公园绿化工程采购项目(WD151014ZSCG191J)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三乡镇林业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白石村碧华大道绿化改造工程、平东东明路绿化改造工程、西山村和胜工业园道路绿化工程、雍陌村西堡公园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WD151014ZSCG191J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绿化改造工程,一项)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于2015年10月20日在①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www.zhongshancz.gov.cn/cgzx/);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gdcztPortal/appmanager/guangdong);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2.评审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肖凯恩
4.评审委员会成员:肖凯恩、陈嘉杰、郑俭良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报价金额 | 推荐排名 |
1 | 中山市沐石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28000.00元 | 2 |
2 | 中山市香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443900.00元 | 13 |
3 | 广东智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25742.35元 | 12 |
4 | 中山市茂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80000.00元 | 8 |
5 | 中山市国正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60000.00元 | 4 |
6 | 中山市捷晟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353000.00元 | 7 |
7 | 广东中苗景观有限公司 | ¥510000.00元 | 17 |
8 | 中山市友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02250.00元 | 16 |
9 | 中山市隽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元 | 10 |
10 | 中山市原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76000.00元 | 11 |
11 | 中山市盈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元 | 15 |
12 | 深圳市华美绿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0000.00元 | 5 |
13 | 中山市新叶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 ¥371180.00元 | 6 |
14 | 中山市逸骏环境绿化有限公司 | ¥522000.00元 | 18 |
15 | 珠海市争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459073.00元 | 14 |
16 | 广东致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80000.00元 | 9 |
17 | 中山市中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30000.00元 | 3 |
18 | 广东创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313000.00元 | 1 |
备注:
1、茂名市电白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通过初审,中山市广联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因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珠海佳兆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不能通过初审;
2、广东智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茂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国正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隽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盈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新叶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致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了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最终参与评审的价格为:广东智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00197.80元、中山市茂益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57200.00元、中山市国正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38400.00元、中山市隽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76000.00元、中山市盈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470000.00元、中山市新叶园艺工程有限公司:¥348909.20元、广东致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57200.00元。推荐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创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民乐村丽景花园第五期(金凤湾畔)21号铺
3.成交金额:¥313000.00元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先生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363800 联系电话0760-8638121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