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桂瑶族乡八桂街道道路硬化美化工程竞争性谈判成交公示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八桂瑶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于
一、项目名称:八桂瑶族乡八桂街道道路硬化美化工程;
二、采购编号:GXBSZC2015-J2-195-鼎策;
三、报名时间:
四、截标时间:
五、成交公示时间:
六、成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广西海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金额 | 壹佰零叁万叁仟陆佰零陆元贰角陆分(¥1033606.26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 | 合格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广西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金额 | 壹佰零叁万肆仟贰佰伍拾肆元壹角玖分(¥1034254.19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 | 合格 |
七、谈判小组成员:黄雪芬、王晖、黄元(业主评委)。
八、建设单位:八桂瑶族乡人民政府
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3366626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副乡长 联系电话:0776-7190009
十一、说明:
1、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 0771-3366626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71-3366626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质疑人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必须为原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递交质疑书和投诉书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7)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二、网站查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采购人:八桂瑶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〇一五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