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招标开标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二楼多功能厅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93号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565289.10元
项目经理:申振龙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14106080010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局
中标金额:57747550元
项目经理:张兴凯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宁164060800015
第三中标候选人: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中标金额:57747650.48元
项目经理:郑德亮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甘162050800379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 1.282%
总监理工程师:徐红伟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中标费率: 1.285%
总监理工程师:李刚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费率: 1.285%
总监理工程师:宋平原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巩义市水利局
电话:0371-56905158 传真:0371-56905177
邮箱:gyssljjgk@126.com
邮编:451200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152108
地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四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陈女士 施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8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