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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8: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招标开标会议于201510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二楼多功能厅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治理巩义市2014年度工程(五龙橡胶坝以下左右岸)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93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565289.10

项目经理:申振龙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14106080010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局

中标金额:57747550

项目经理:张兴凯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宁164060800015

第三中标候选人: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

中标金额:57747650.48

项目经理:郑德亮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甘162050800379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 1.282%

总监理工程师:徐红伟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中标费率: 1.285%

总监理工程师:李刚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费率: 1.285%

总监理工程师:宋平原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10月292015年11月2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巩义市水利局

电话:0371-56905158          传真:0371-56905177

邮箱:gyssljjgk@126.com

邮编:451200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伊洛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152108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四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陈女士  施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88490 

                                       2015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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