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等项目房地产评估
采购结果公示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6)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上一篇: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前期报告编制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5〕83号)
下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云桂高铁坛洛站进出道路及站前广场工程-站前广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GS(4)2015083GNN】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