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局所需禹州市2015年度颍河上游项目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下载] 禹州市2015年度颍河上游项目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开标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禹州市2015年度颍河上游项目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瑞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捌万柒仟陆佰玖拾捌元玖角贰分 小写:1987698.92(元)
拟派项目经理:赵利梅
证书编号:豫241141450690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875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伍元伍角玖分 小写:1989685.59(元)
拟派项目经理:胡锐
证书编号:川251111253117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川水安B(2013)00573
第三中标候选人:原阳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捌万伍仟玖佰叁拾元捌角壹分 小写:1885930.81(元)
拟派项目经理:王中选
证书编号:豫241070909289
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117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0月30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务局
电 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电 话:0374-6068696
六、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6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0374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