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大同街小学“笔记本电脑”项目成交公告
受许昌市大同街小学的委托,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笔记本电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
项目编号:WZCG-T2015002-3
预算金额:19.8万元
采购人: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笔记本电脑44台。
三、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15年10月1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魏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谈判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政府办公楼533室。
谈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张俊才、霍俊杰、徐红磊,随机抽取张俊才为评标委员会组长。
五、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许昌市镐鸣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许昌蓝光科贸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最终确定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为拟成交单位,成交价160600元。单位地址:许昌市七一路。
六、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服务 |
1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 昭阳 E40-70 | 44台 | 3650元 | 1年免费保修 |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大同街小学
联系方式:0374-2261659
单位地址:许昌市南顺河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74-3325658
单位地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政府办公楼557室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