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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GXZC2015-G2-0553-JGJD]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5-G2-0553-JGJD)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5-G2-0553-JGJD

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

项目联系人:何坤黎

联系方式:0771-280193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凤翔路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桂文克0771-55064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坤黎 0771-280193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9月10日

中标日期:2015年09月30日

总中标金额:2974.3033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9号 2974.303398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富华 何桂芬 马玲 张小华 庄凤珍 李南南 沈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建筑面积11999.06平方米,建设综合办案用房10307.85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6753.4平方米,地下部分3554.45平方米。专业技术用房1732.69平方米,框架结构。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5-G2-0553-JGJD                 

二、招标类别:施工类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五、结构类型及规模:建筑面积11999.06平方米,建设综合办案用房10307.85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6753.4平方米,地下部分3554.45平方米。专业技术用房1732.69平方米,框架结构。

六、开标时间 2015年9月30日10时整 ,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名单:周富华 何桂芬 马玲 张小华 庄凤珍 李南南 沈燕

七、中标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10月23日 ,中标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7日

八、中标人情况:

中标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宋全哲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9号

投标报价:贰仟玖佰柒拾肆万叁仟零叁拾叁元玖角捌分(¥ 29743033.98)

工期: 55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九、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坤黎                        招标人联系人:桂文克

联系电话:0771-2801938                        联系电话:0771-5506456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南宁市凤翔路3号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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