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课桌椅、办公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公告编号: | FJJF20150165(2015长财购计[122]号) | ||||||||||||||
2、采购单位名称: | 福建省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
3、采购单位地址: | 长乐市 | ||||||||||||||
4、联系人: | 林老师 | ||||||||||||||
5、联系方式: | 0591-87580399 |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 ||||||||||||||
8、联系人: | 小陈 | ||||||||||||||
9、联系方式: | 0591-87580399传真:0591-87582611 |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5-9-17 |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5-10-23 | ||||||||||||||
12、中标情况: | 关于福建省长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课桌椅、办公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JF20150165)到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09:00止,共有5家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州三佰贸易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品目1-2录播室课桌椅样品,浙江宇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未提供完整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视此两家资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议,具体评标情况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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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家名单: | 陈 京、龚以霖、柳庆忠、黄致玲、林英祥(业主评标专家) | ||||||||||||||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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