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CZ2015-1513)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CZ2015-1513)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于2015年09月18日就广州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5-151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15-151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
1. 用途:业务;
2. 数量:1项;
3. 采购内容:确定广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的物业管理定点服务商。采购人采购年度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8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
4. 推荐物业管理定点服务商的数量:
(1)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10家。
(2)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20家。
(3)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80家。
5. 定点服务资格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 数量:1项;
3. 采购内容:确定广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的物业管理定点服务商。采购人采购年度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8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定点采购。
4. 推荐物业管理定点服务商的数量:
(1)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10家。
(2)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20家。
(3)三级资质(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80家。
5. 定点服务资格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实施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5年10月20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尹英凯,郑芷青,沈德平,廖晓波,欧谦,评审组长为:尹英凯
八、中标信息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一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评标结果如下:
名次 | 投标单位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诚信得分 | 最终得分 |
1 |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 40.2 | 45.1 | 2.8 | 88.1 |
2 |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6.4 | 44.8 | 2.7 | 83.9 |
3 |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 37.7 | 42.3 | 2.8 | 82.8 |
4 | 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4 | 43.9 | 2.6 | 81.9 |
5 |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 33.4 | 42.4 | 2.75 | 78.55 |
6 | 广州庆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4.3 | 41.3 | 2.8 | 78.4 |
7 | 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2.7 | 42.5 | 2.8 | 78 |
8 | 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3.1 | 42.2 | 2.55 | 77.85 |
9 | 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9 | 41 | 2.55 | 74.45 |
10 | 广东广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9 | 39.9 | 2.45 | 71.35 |
11 | 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8.8 | 39.8 | 2.25 | 70.85 |
12 | 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 | 28.1 | 39.7 | 2.55 | 70.35 |
13 | 广州市屋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7.6 | 39.1 | 2.55 | 69.25 |
14 | 广州和顺物业管理公司 | 27.2 | 37.5 | 2.25 | 66.95 |
15 | 广州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6 | 38.1 | 2.25 | 63.95 |
中标情况如下:
企业资质等级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一级 | 1 |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景路一号南方通信大厦20-21层 |
2 |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八楼、九楼 | |
3 |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07-08房 | |
4 | 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09号、113号201房 | |
5 |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信裕路柏信街七号 | |
6 | 广州庆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北路书同巷4号前座3楼 | |
7 | 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八楼822房 | |
8 | 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7号综合楼二楼 | |
9 | 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六号4楼 | |
10 | 广东广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二507房 |
(二)通过初审的二、三级资质的有效投标人≤推荐数量,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综合评分,直接推荐所有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如下:
企业资质等级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二级 | 1 | 广东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1001房 |
2 | 广州盛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325号602房 | |
3 | 广东省丝绸进出口集团金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8号丝丽大厦9楼 | |
4 | 广州市红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红山阁二区16号 | |
5 | 广州盛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蟹山横街123号五号楼102房 | |
6 | 广州莱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桥西侧 | |
7 | 广州市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18号四楼406房 | |
三级 | 1 | 广东佳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68号天河广场四楼402房A76 |
2 | 广州市华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锦绣花园趣园2座291号 | |
3 | 广州越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28号第二层213室 | |
4 | 广州市乐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路洪荫街13、15号011商铺 | |
5 | 广州天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南洲花园A栋首层70号铺 | |
6 | 广州品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98号21B自编02房 | |
7 | 广州安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官育路24-26号202房 | |
8 | 广州市绿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恒隆街41号1601房 | |
9 | 广州越群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28号第二层211室 | |
10 | 广州森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长堤路上涌直街40号102房 | |
11 | 广州陶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228号617 | |
12 | 广东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号24E | |
13 | 广州工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79号 | |
14 | 广州华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6号 | |
15 | 广州金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晖十一街9号103房 | |
16 | 广东华海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之二506房 | |
17 | 广州市宇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8号西华园大厦803房 | |
18 | 广东实佳物业服务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7号自编C912、C913房 | |
19 | 广州市腾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傍江西村段88号金海岸花园第二期10幢15号 | |
20 | 广州市万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蟹山横街123号五号楼302房 | |
21 | 广州市信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桂花路5号901、902、903房 | |
22 | 广州安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134号二号楼706房 |
注:此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在实际成交时按相关规定据实收取。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到我中心二楼集中办事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协议书签订后,将协议书扫描上传到我中心业务系统。
服务费可通过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并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用途/备注:CZ2015-1513。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2886642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我中心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30时。领取中标通知书请到我中心二楼集中办事窗口。
采购人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288664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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