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采购单警及执勤装备、基层一线民警增配被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采购单警及执勤装备、基层一线民警增配被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DQX-15ZQ1GH903-01]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5年10月22日就单警及执勤装备、基层一线民警增配被装项目(项目编号:GDQX-15ZQ1GH903-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单警及执勤装备、基层一线民警增配被装
三、项目编号:GDQX-15ZQ1GH903-01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零肆佰陆拾捌元陆角伍分(¥2,720,468.65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单警及执勤装备、基层一线民警增配被装;
2、数量:一项;
3、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9月28日
2、采购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④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⑤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等媒体登载采购公告。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0月22日
2、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官平
4、评审委员会成员:官平、阳林、敖卓奈、罗瑞琪、刘泽(采购人代表)。
九、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50% | 比例20% | 比例30% | 100% | ||||
1 | 肇庆市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43.00 | 16.33 | 30.00 | 89.33 | 1 |
2 | 肇庆市端州区同袍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24.66 | 7.17 | 29.98 | 61.81 | 3 |
3 | 肇庆市银盾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5.33 | 7.00 | 29.98 | 62.31 | 2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肇庆市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田玉川
中标金额:¥2,718,079.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三号市公安局大门左侧第3-5卡
主要中标设备信息: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人民币:元) |
1 | 现场取证仪 | 警翼K5 | 250 | 2300.00 |
2 | 对讲机 | 林威LW307 | 257 | 2170.00 |
3 | 反光背心(含LED肩灯) | 成功FJ002 | 600 | 150.00 |
4 | 单反数码相机 | 佳能700D | 14 | 5900.00 |
5 | 数码摄像机 | 索尼CX405 | 103 | 2300.00 |
6 | 采集工作站 (含管理软件) | 警翼WS05 | 12 | 18000.00 |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三十天内)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一、请中标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账 号:2017028809100007041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财务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8-2712108
十二、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40002
2、采购办联系方式:
采购办名称: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6号电信大楼301-3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12108
传真电话:0758-2721708
电子邮箱:gdqxzb@163.com
十二、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或肇庆市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