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那坡县那行至那恩至各卜道路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那坡县百省乡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5年10月20日就那坡县那行至那恩至各卜道路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坡县那行至那恩至各卜道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87-X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那坡县那行至那恩至各卜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0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3日。
六、评审(谈判)时间:2015年10月20日。
评审(谈判)地点: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吴昌峰(专家评委)、黄艳群(专家评委)、唐云霏(专家评委)。
七、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人为: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壹仟零柒拾肆元玖角叁分(¥1541074.93),工期为:120日历天,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素花 联系电话:0776-2806923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陆素花 质疑电话 0776—2806923 FAX:0776-2806963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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