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成交结果公告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的委托,于2015年10月19日对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项目编号:PCZH2015ZB—114号
四、项目序列号:PCZH2015ZB—114号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 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4日
2. 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0月19日
2.评审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杨晓雁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宏龙、杨晓雁、杨永德、吴永旭、李长泽、陈华贵、王康雄
八、定标日期(公开招标的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2015年10月19日
九、中标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贵州宏宇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都匀市斗篷山路西苑大厦B3-21楼07号 | 2937000.00元 |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4-88622068
传真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平珍、旷明静
联系电话:0851-88553022
传真电话:
邮 箱: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或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9、附件:黔南州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pdf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