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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2 2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5G231/GS(6)2015082G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5G231/GS(6)2015082GNN

项目名称: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联系方式: 0771-2848900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振伶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曾宪鹍 188771655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卫红 0771-28489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8日

中标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49.022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华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崇左市友谊大道龙胤财富广场5栋502号 249.0227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艳(组长)、谢玲、易世济、张婧、凌俊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5年10月20日就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编号:青秀区伶俐镇至横县六景镇道路工程【QXCG2015G231/GS(6)2015082GNN】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2、建设规模及项目地点:该项目公路总里程为3.06公里,路基宽6.5米,水泥砼路面,路面宽5.5米,按四级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地点:青秀区伶俐镇那车村至横县六景镇倒桩铁路涵洞。

3、招标范围及工期: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工程和沿路设施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的施工(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为6个月

4、招标工程上限控制价:2491542.00元

5、评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10月20日,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第四评标室。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艳(组长)、谢玲、易世济、张婧、凌俊盛

7、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8、媒体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广西华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肆拾玖万零贰佰贰拾柒元整(¥2490227.00)

工期:180日历天 (6个月)       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梁伟    证书号:桂 245121223134

投标人地址: 崇左市友谊大道龙胤财富广场5栋502号

四、招标单位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振伶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曾宪鹍  18877165556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及电话: 严卫红     0771-2848900   2848933(Fax)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青秀区财政局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0771-2848900   FAX:0771-284893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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