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口市环卫综合一体化PPP项目(琼山区试点)预成交结果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环卫综合一体化PPP项目(琼山区试点)
项目编号:HKGP2015-10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海口市琼山区主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共厕所运营管理、环卫专用车辆、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与管理,二级转运站的运营管理,及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如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强台风)等。
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白水塘转运站、江东转运站
二、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机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6号楼南楼5042室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韩美芬 联系电话:0898-68723648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09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3989
四、 采购时间安排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15年07月21日
项目磋商时间:2015年10月21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5年10月21日
五、预成交社会资本方(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1号楼
供应商法人代表:母秉杰
预成交标的金额及相关内容:2.038亿元,
1.琼山区主城区相关环卫作业
(1)道路清扫保洁
总面积约1219万平方米,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1102万平方米、绿化带面积约为117万平方米(所有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① 主次干道(含人行天桥)、街巷路面和“墙到墙”新增区域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道路绿化带的垃圾捡拾和保洁;
② 道路“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以下范围内乱张贴和乱涂写的清理和保洁;
③ 道路“墙到墙”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与保洁;
④ 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等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两米以下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2)垃圾收集清运
将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输至二级转运站或直接运至垃圾终端处理厂(场)。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① 道路清扫作业和沿途垃圾收集容器清掏所产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② 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小区产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③ 辖区内无主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3)公共厕所运营管理
琼山辖区范围内17座固定公共厕所的运营管理(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营时的数量为准)。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① 公厕有专人管理,向公众免费开放;
② 公厕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与改造;
③ 公厕化粪池的清掏,粪渣的清运;
④ 公厕卫生标准必须达到或高于国家二类公厕标准。
(4)环卫专用车辆、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与管理
① 环卫机械化作业所需清扫、洗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垃圾清运车辆的配置、更新、维护及日常管理;机械化清扫率2015年达到40%,2016年达到60%;
② 辖区范围内垃圾桶和果皮箱的配置(配置方案由项目实施方审核后方能实施)及其他环卫设施的设置。
2.二级转运站的运营管理
二级转运站的运营管理包括白水塘转运站、江东转运站的垃圾压实转运作业和将生活垃圾转运至颜春岭垃圾终端处理厂(场)的运输作业等环节。白水塘转运站垃圾转运量约1400吨/天,运距约35公里;江东转运站约500吨/天,运距约60公里。垃圾实际转运量约1900吨/天(具体以实际计量为准)。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① 进站生活垃圾的二次转运;
② 转运站、转运设施设备以及转运车辆的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等。
3.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
① 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环卫应急保障;
② 中心风力13级(不含13级)以下强台风期间的环卫保障等。
预成交价格明细:
序号
|
分项
|
单价
| ||
1
|
清扫 保洁
|
一级道路
|
小写:8.78元/m2﹒年
|
|
二级道路
|
小写:9.68/m2﹒年
|
| ||
三级道路
|
小写:10.66/m2﹒年
|
| ||
四级道路及 墙到墙区域
|
小写:17.80/m2﹒年
|
| ||
绿化带区域
|
小写:5.96/m2﹒年
|
| ||
2
|
垃圾清运
|
小写:53.24元/吨
|
| |
3
|
公厕运行
|
小写:13.57万元/座﹒年
|
| |
4
|
二级转运站
|
白水塘
|
小写:1.39/吨﹒公里
|
|
江东
|
小写:1.11/吨﹒公里
|
|
技术要求: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作业标准、作业规范均适用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海口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2.海南省及海口市关部门发布的各项相关规定等。
主要预成交条件:
合作期限:15年
回报机制:政府支付购买服务费
六、项目合同文本
见附件1&附件2
七、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向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韩美芬
联 系 方 式:0898-68723648
传 真:0898-68723648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1:海口市环卫综合一体化PPP项目谈判备忘录
附件2:海口市环卫综合一体化PPP项目(琼山区试点)PPP项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