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失败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受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于2015年10月22日就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501HG09060Q)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ZQS1501HG09060Q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 240升分类垃圾桶 | 1批 | 政府采购 | ¥300,000.00元 | 签订合同后十五天内交货 | 交货后15天内一次性付 |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9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登载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40288ba950197e9e01501d09eba83081.html)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0月22日
2.评审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陈芳芳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陈芳芳、饶子彤、袁鸿钧、潘康荣、潘卫粦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格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采购失败。
九、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合计:/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535960492。
采购人地址: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0763-3868052。
传真:0763-3868052。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63-8678980。
联系人:唐先生。
传真:0763-8679187。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沿江东路37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失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失败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公告期限为失败公告发布当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