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工程(2015-963)结果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于2015年10月21日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工程(2015-96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0日止
四、竞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2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广西新缘路建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百色市百合园二期E4-A号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壹万叁仟贰佰陆拾捌元捌角贰分(¥1313268.82元)
成交工期:120个日历天。
七、谈判小组成员:江涛(组长)、甘乃泉、韦琼英(业主评委)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韦克照
联系电话:0772-5516918
FAX:0772-551691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