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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21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HZZJZB2015服字5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ZJZB2015服字5号

项目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罗扬锦

联系方式:0774-521058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罗扬锦0774-52105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建设地点:贺州市光明大道和永丰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新建刑侦业务技术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6219.93㎡。

项目经财政评审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约10034748.41元。

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30天(日历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30天(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规模的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2日

中标日期:2015年10月20日

总中标金额:12.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磊鑫建设有限公司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258号领秀新天地小区1栋1804房 1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卢晓敏、陈远友、蒙锡乾、陈伟平、李承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建设地点:贺州市光明大道和永丰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新建刑侦业务技术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6219.93㎡。

项目经财政评审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约10034748.41元。

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30天(日历日)。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30天(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规模的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贺州市公安局刑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HZZJZB2015服字5号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贺州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5210582)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137829)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评标委员会

评委组成(5人):卢晓敏、陈远友、蒙锡乾、陈伟平、李承健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10月2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4日

拟中标人

广西磊鑫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磊鑫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28000.00元,下浮57.59%

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南宁信达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

250868.00元,下浮16.89%

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260903.00元,下浮13.56%

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中标人确定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质疑和投诉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部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74-5137818

               

 

招标人:贺州市公安局(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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