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14: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中标金额:64万元
二、服务要求:
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保险公司应当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证和支持,可随时参与解决出现的问题。
1、中标单位应能做到由客户经理上门为单位承保,应做到承保后将保单及发票送至投保单位。
2、中标单位应能做到按规定的保险期限和险种进行承保。
3、中标单位在接到报案后,查勘人员应及时抵达事故现场。
4、中标单位的索赔程序应详细说明。
5、对于一些损失比较大、时间较长的索赔案,如不能及时结案,中标公司应同意预付赔款。预付赔款在下列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提供预付赔款:
(1)责任已定但损失未定,且估损金额巨大的事故;
(2)责任已定但不能一次全部结案的事故。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成交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39号
五、本公告有效期: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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