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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镇沈家村基础设施绿化及其他工程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11: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张市镇沈家村基础设施绿化及其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张市镇沈家村基础设施绿化及其他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尉财采2015095)号

二、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  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1016

    谈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蔡保妞、何美丽、宋彦林、王刚、李绍军

四、谈判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扶沟县第三建筑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87400

        期:20日历天

    量:合格

项目经理:杨华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87500

        期:20日历天

    量:合格

项目经理:郝亚民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88000

        期:20日历天

    量:合格

项目经理:吕永霞

五、公示日期:20151016日至1020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尉氏县张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78092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话: 15037887131   0371-63977434

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51016-20151020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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