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看守所消防系统改造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委托,就看守所消防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看守所消防系统改造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313-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435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消防水泵控制柜及稳压装置(40Kw/DN800),1套,单价14300.00元;七氟丙烷灭火剂(HFC-227ea),587个,单价90.00元; 气体灭火控制盘,6台,单价4600.00元等其它设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2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5年10月14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20000.00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楼21层2512。
七、谈判小组名单:贾书琴、乔成壁、王凌、解宝银、谭卫国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址:洛阳市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谭先生 13707695228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