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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改造工程(TC2015(SZ)XT231)的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5年10月13日就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改造工程(TC2015(SZ)XT231)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TC2015(SZ)XT23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改造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32400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义勇  地址:贵阳国家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A588室

六、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成交金额及服务要求详见下表所示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改造工程

/

1

/

411060

服务要求

1、   质保期:整体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完工期:合同生效后8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七、  评审日期:2015年10月13日             

八、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室

九、       谈判小组:负责人:甘峰,成员:邱权震、刘胜军

十、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十一、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

供应商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审查不通过理由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最后报价为53.3元,根据政府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说明”3.3报价的相关规定,对于明显低于成本价时须作出重要说明,该供应商授权代表对于评审会现场对报价未作出说明。评委会一致认为该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

广州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建设实业公司

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中的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0867.20,单项工程报价汇总表中的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0867.20,不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商务要求3.1中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第一项要求。2、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实施方案。3、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佛山市卓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效供应商报价及排名

有效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元)

评审价格(元)

排名

广州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7976

467976

2

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8000

498000

3

佛山市卓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9600

499600

4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11060

411060

1

十二、  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63077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3023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0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74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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