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乐市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长乐市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HR2015116 批复号:2015长乐财购计[127]号
3、采购人名称:长乐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91-28200735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0月13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5年10月14日]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资格性,审查情况如下:
(1)世纪能源(福建)实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第(2)项号规定的投标资格标准要求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世纪能源(福建)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28页序号2“资格标准”中第4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第71页“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一证明材料”中“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注: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包括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要求,未提供“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金山电脑有限公司、福建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兴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佳迅电子有限公司投标人的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9、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金山电脑有限公司、福建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兴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佳迅电子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10、评审专家审查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金山电脑有限公司、福建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兴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佳迅电子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1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12、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佳迅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写字楼12楼1215。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总价 (万元) | 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日期 |
1 | 高清科技法庭建设 | 海康威视(i)DS-2DF52XYZ-UVWL/ABC等,具体参数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292.8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0个日历日内 |
13、评标委员会成员:郑超光(组长)、卞德森、江永平、刘思得、陈育忠(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