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度政法装备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5】120号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民权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民权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度政法装备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度政法装备项目
2、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5】12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招标项目为民权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度政法装备项目,招标人为民权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主要内容是民权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度政法装备项目,包括视频接访系统必须同上级检察机关互联互通,提供业主使用单位演示调试报告、检查信息应用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必须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产品评测等。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5年09月21日至2015年09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5年10月13日9:00(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20楼开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卢福智、孔杰、焦魏、马爱民、康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 河南安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壹佰壹拾叁万伍仟零陆拾元整
小写:113506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6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民权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0-8600511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发展大厦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3977434 13903709252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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