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垃圾收集及清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2: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垃圾收集及清运设备”
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人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 |||
项目名称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垃圾收集及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滔18725252130 | |||
采购编号 | THCNCG2015-1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 | 1125000.00元(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13日15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2日(7个工作日) | |||||
开标地点 |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该采购项目经评标委员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 ||||||
中标候选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保山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98600.00元 | 88.5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昆明领元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1040400.00元 | 84.66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大理市神河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060600.00元 | 84.58分 | |||
备注 | 1、此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个工作日后,请未中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凭据及单位银行开户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宜。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携带银行汇款凭据及银行开户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相关事宜。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人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2、如果投标人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办理。 | |||||
监督电话 |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875-7130708 | |||||
采购人意见 | 同意发布 | |||||
发布日期 | 2015年10月14日 |
住建局垃圾除运设备中标公示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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