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中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TGCZB-2015-35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TGCZB-2015-357
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联系人:覃武军
联系方式:1597715167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上林县象山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工 1867795289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
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编号:HTGCZB-2015-357
采 购 人: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0一五年九月
目 录
招标公告……………………………………………………………………………………2
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HTGCZB-2015-357)
招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编号:HTGCZB-2015-357
2、建设地点:上林县
3、招标规模:场地平整设计清表3.4985万立方米,填方为18.9689万立方米,挖方为18.9689万立方米,投资额230万。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工程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要求工期:9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上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8室)。
四、报名资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以下资料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8室)申请投标报名:(1)公告之日起开具的本项目介绍信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8)项目经理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交纳记录,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份)复印件;(9)项目经理和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10)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查询档案结果证明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上述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于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8室)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开标时间、地点):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于2015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15时整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此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投标咨询:
联系人:覃武军 电话:15977151678、0771-2264686 传真:0771-2264686
八、信息查询: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ht666666.com(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
采 购 人: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编号:HTGCZB-2015-357 |
2 | 1.2 | 项目基本概况: 采 购 人: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建设地点:上林县 招标规模:场地平整设计清表3.4985万立方米,填方为18.9689万立方米,挖方为18.9689万立方米,投资额230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工程。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要求工期:90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月21日 |
3 | 1.4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上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4 |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
5 |
|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
6 | 2.1 |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7 | 11.1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天从基本账户转出交到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银行帐号:0173 0104 0001 789 开标时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并把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
8 | 13.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9 | 14.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15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 |
10 | 17.1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1 | 21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12 |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
13 | 12.1.1 | 踏勘现场时间及要求: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
14 | 2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货物类)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
1.2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地点:见前附表第2项;
招标规模:见前附表第2项;
采 购 人:见前附表第2项;
采购代理机构:见前附表第2项;
设计单位:见前附表第2项;
质量标准:见前附表第2项;
承包方式:见前附表第2项;
要求工期:见前附表第2项;
计划开工日期:见前附表第2项;
计划竣工日期:见前附表第2项;
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2项。
1.3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现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必须是资质等级为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这些施工单位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1.5施工环境已经满足施工要求。
2、资金情况
2.1 资金来源:采购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6项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2.2 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2条所述的招标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 技术规范
- 投标文件格式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六章 评标定标办法
4.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协议书、专用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 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为了使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全部做出响应,并编出有质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4 如果招标文件原定的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没有考虑因招标文件修改而引起投标文件修改所必须的时间,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报价及价格
7.1投标报价
7.1.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7.1.2 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商务标 “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
7.1.3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为完成本招标工程设计图纸已指明的所有项目。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为项目各种费用总和。合同范围内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或造价员专用章。
7.1.4市场材料价格风险:承包人承担。
7.1.5投标人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在上款规定范围内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
7.1.6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投标人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中标单价结算;新增项目的单价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无信息价和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暂定,结算最终经县审计部门审定。
7.1.7 投标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填写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
(1)有工程数量的应报单价和总额。
(2)无工程数量的项目不报价。
(3)投标时,采购人要求报价的细目,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
7.1.8 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设计图纸上的所有项目。凡工程量清单所示及设计图纸已包含工程所必不可少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
7.1.9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价中自行考虑。
7.1.10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包含劳动保险及工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核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1.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中所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顺序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1.12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时,应按照采购人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7.1.1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如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
7.2 计算依据:
7.2.1本工程的计算依据:
(1)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补充定额、计价相关规定;
(2)《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
(3)工程预算计价软件采用博奥清单2014+版;
(4)材料价格按《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6月刊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及上林县地方材料价格说明、上林县各乡镇材料价格(含运输、采保)说明结合市场询价;
5、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
7.2.2设备费:指土地平整中所购设备的支出,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7.2.3如果某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需要作出调整,投标人应提供反映施工企业先进的生产力状况和技术管理水平的合理依据,且完成的清单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国家验收规范。
7.2.4业主不提供取土点、弃土点,有土石方挖、填、弃的外运超运均由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运费进行费用签证。
7.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7.4招标控制价
7.4.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7.4.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核对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发现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存在明显误差或有遗漏的,必须在开标五天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
7.4.3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修改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7.4.4采购人应对投标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进行核实。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将在开标三天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资格审查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⑸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⑹授权委托书原件;
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
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预算书;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9.1.3技术标
(1)施工组织设计;
(2)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9.2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及页码,且目录与页码应保持一致,否则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 60 天(日历天)内有效。
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的第11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到帐。
1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拒绝。
11.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发出后的7天。
11.5 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7日内,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11.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1.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2、投标预备
12.1 勘察现场:
12.1.1 投标人可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1.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2 投标答疑
12.2.1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2 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招标补遗文件中未作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否则将视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2.2.2 如有补遗文件,投标人在接到领取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补遗文件。
12.2.3招标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补遗文件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书面提出而产生的对本须知4.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采购人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规定,编制所需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对不按本条款要求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
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截止期
14.1 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9项内容。
14.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标志与递交
15.1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并在相应内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及“投标文件技术标”,全部内包封投标文件再密封在唯一的一个外层包封中。
15.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
15.3 内层包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工程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在外层包封封面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格式写明:
⑴ 采购人名称;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前不得开封。
15.4内层包装袋及封口处须盖投标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层包装袋封口处须用纱纸封口条封贴并加盖密封章,封贴及印章必须完整、密实,印章无分离现象。如果内、外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装订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15.5 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规定的地点由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处理。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封包上标明“修改”字样)。
六、开 标
17、开标
17.1 采购人将按前附表第10项所述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7.2 开标会议在监督部门代表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数量和密封性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密封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本须知规定编制。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7.3 开标会议程序
-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 宣读;
- 介绍工程概况;
-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采购人代表、监标人员、记录人员等);
- 采购人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的资格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 重申评标、定标办法;
- 由各投标人的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 由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启封投标文件,对未按规定密封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 由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并宣读核查结果;
- 唱标。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内容。唱标顺序按随机抽取的顺序。
- 由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 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1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格证件不齐全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4.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17.4.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
17.4.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署或未加盖印鉴;
17.4.4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17.4.6 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4.7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
17.4.8 投标文件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的;
17.5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新招标。
七、评标
18、评标内容的保密
1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8.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在对投标文件评价与比较过程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可作适当的修正,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9.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9.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19.3 当工程量清单中报价表与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价格为准。
19.4 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0.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0.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
21、评标办法
21.1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九、授予合同
22、中标通知书
2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与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体上同时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3.1中标人应按约定的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23.2合同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最终澄清及承诺书的要求进行签订,合同应包含以下资料:
23.2.1 合同(含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23.2.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单价分析表;
23.2.3 施工方案及资料表(含项目班子配备人员一览表和使用机械设备一览表);
23.2.4 中标通知书;
23.2.5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
23.2.6 最终澄清及承诺书。
24、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况
24.1如果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2如投标人中标后不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的帐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5、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货物类)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
工程地点: ;
建设规模: 公顷( 亩);
项目性质: ;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规模总量完成。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中标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的《广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本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通用条款
- 本合同专用条款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中标通知书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5天后提供一式四份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职权: 按照有关监理行业规定和处理发包人的委托有关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职责: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处理施工现场有关工作
7、项目经理
承包人要按照投标文件规定,派驻施工项目经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已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 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协调,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 天,由发包人协调,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 天。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 天,并双方签字认可。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 天,并形成会审纪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第8.1条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前提供项目施工进展月报表给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9.1(3)条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临时办公和生活设施的保障条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第9.1(5)执行。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第9.1(6)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占用施工合同中约定土地外的土地,则由此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和农作物补偿的风险和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造成的工程延误不予顺延。
(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第9.1(8)条执行。
(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 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开工前 天。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13、工期延误
13.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13.1.1不可抗力
13.1.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为合同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按协议书中第四条规定。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 仲裁机关仲裁。
16、检查与返工 按通用条款16条执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通用条款执行。
17.2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合同价款采用 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固定合同。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砖)市场价格涨跌在5%以内的价格风险及除工程量清单有漏项、工程设计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一)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根据当地村民的要求或确属设计缺陷必须要进行变更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实施。
(2)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工程量变化的,投标报价工程预算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中标单价结算;如没有类似中标单价,有行业定额的套用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按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市场价;工程变更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在工程施工中,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材料平均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材料基准价格的10%时,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砖)可以调整材料价格,调整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调整部分的材料差额作税前独立费。
(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24、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26、工程进度款
26.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额度为完成工作量的70%。
27、工程合同款的约定
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工程审计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金(注: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需承包人提供上林县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报账单,施工单位应按照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2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工程变更
在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设计的,项目变更总量应控制在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以内,累计变更造价达到合同价5%以上(含5%),发包人应按规定要求完善变更资料,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工程竣工图和项目竣工图各一式四套。
3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33、竣工结算
33.1按通用条款第33.1、33.5、33.6条执行。
33.2工程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委托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出据结算审核报告。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 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给承包人。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四的支付违约赔偿费。.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按定额直接费 1 %的赔偿金。承包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为修复至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争议
35.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
36、工程分包
36.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7、不可抗力
37.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它约定:
1、(6)级以上的地震;
2、(8)级以上的持续(3)天以上的大风;
3、(80mm)以上的持续(1)天的大雨;
4、(2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
5、(2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
6、(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38、保险
38.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的保险由承包人承担。
39、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按中标合同价5%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按中标合同价5%,签订合同后7天内现款存入发包人账户。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
40、合同份数
40.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捌份。
42、补充 条款
42.1承包人按标准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上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
42.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无农民工举报,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42.3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所造成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损失,属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在承包范围内的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所有项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1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3.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5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6、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将保修金(不计利息)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7、其它
7.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若发生属承包人责任的质量问题,按本保修书第3条第3.1款约定,发包人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技术规范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一、现场自然条件:
符合施工要求。
二、现场施工条件:
满足施工要求。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验收规程:
- 工程施工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执行国家部颁发有关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 工程验收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书、国家执行国家部颁发有关施工规程、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一、资格审查部分
(封面格式)
工程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本)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页码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页码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页码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页码
六、授权委托书原件………………………………………………………………………页码
七、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页码
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页码
注: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六、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同志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投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授权单位(盖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而由其委托代理人(专职投标员)参加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2、委托代理人根据受权范围,中标后以投标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3、本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必须涵盖由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为有效的期限,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
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一、我方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作出以下承诺:
1、一旦我方在(工程项目名称)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存入政府部门指定的账户。
2、一旦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在中标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取。
3、我方在中标后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二、工资支付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如实反映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情况,须特别注明截止投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标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本)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目 录
一、投标函 ………………………………………………………………………………页码
二、投标函附录…………………………………………………………………………页码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页码
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页码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工程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大写金额、单位) (小写 元)投标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即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保证工程质量 。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投标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 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 款 | 要 求 | 投标人 承诺 | 备 注 |
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须知11.1 | 满足前附表第7项 |
|
|
2 | 履约保证金 | 专用条款39.1 | 满足前附表第12项 |
|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须知10.1 | 投标截止之后60天 |
|
|
4 | 开工日期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 年 月 日, 接发包人通知进场 |
|
|
5 | 施工工期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 天(日历天) |
|
|
6 | 误期赔偿 金额 | 专用条款13.2 | 0.4‰合同价款/天 |
|
|
7 | 误期赔偿 金额限额 | 专用条款13.2 | 极限额为合同 价款5% |
|
|
8 | 工程质量 等级(标准) | 投标须知1.2 | 合格 |
|
|
9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专用条款42.1 | 中标价价款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
|
|
注:
1、表内的数字为采购人初步意见,投标人须按此补充承诺。
2、投标人可按意愿自行补充,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三、技术标
(封面格式)
工程
投标文件
(技术标 本)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页码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页码
投标人应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
编制具体要求是: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名称)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完成类似项目名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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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若上述
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不符,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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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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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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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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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施工或已 完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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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相符,否则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后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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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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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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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施工或已 完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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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填报内容与实际入驻相符,否则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4)主要竣工工程情况表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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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合同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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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备核
(5)辅助说明资料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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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分别另册发放)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
评审 程序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 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 |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内页复印件。 |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前附表第3项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 投标人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 |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详见前附表第3项 | |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承诺 |
注:缺少一项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
三、详细评审
对按上述资格审查方法选出的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按下列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1、本工程有效投标报价范围:投标报价≤A,A为上限控制价,上限控制价于招标文件内公布,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分(70分)
(1)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细评审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去掉n家最高投标报价和n家(如总数为奇数,则取n-1家)最低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或最低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最多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基准评标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细评审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审时以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总报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3、技术方案分(30分)
(1)施工组织机构和施工人员配备……………………………………………………8分。
优(6.1-8分):施工组织机构完善,施工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搭配合理、有类似工程经验,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
良(4.1-6分):施工组织机构比较完善,施工人员配备比较齐全,人员搭配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中(2.1-4分):施工组织机构比较完善,施工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2分):施工组织机构不完善,施工人员配备不齐全,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2) 进入该工程机械设备………………………………………………………………7分。
优(5.1-7分):投入计划完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目前最先进的机械设备。
良(4.1-5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
中(2.1-4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2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分。
优(6.1-8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合理、准确,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节约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良(4.1-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节约点的控制措施合理。
中(2.1-4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差(0-2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4)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7分。
优(5.1-7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己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
良(3.1-5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基本可行。
中(1.1-3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但部分不具体。
差(0-1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技术、安全措施不具体不合理。
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总得分 = 报价分 + 技术方案分
5、中标标准
在资格后审合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推荐三名中标人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三、评标结果公示
1、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在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ht666666.com(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公示中标结果。
2、投标单位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备注:
1、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有报价均为不合理报价,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各项指标的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武军 1597715167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1日
中标日期:2015年10月13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海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8栋7楼 | 229.397062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卢建新(组长)、周志明、张蚌京、陈土旺、吴世玲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上林县象山工业管理委员会上林县象山工业集中区狮山大道两侧大鸡片土地平整工程
场地平整设计清表3.4985万立方米,填方为18.9689万立方米,挖方为18.9689万立方米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