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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和希拉穆仁检察室内装修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5〕2126号)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6: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和希拉穆仁检察室内装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和希拉穆仁检察室内装修工程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5〕2126号
评审日期: 2015年10月13日
公示日期: 2015年10月13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达茂旗
采购人联系人: 王春霞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84238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000180100362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弓瑞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30564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5年10月13日 686,897.00 河北丽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409  
B 2015年10月13日 980,404.00 内蒙古大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郊影巷阳光花园综合6号楼4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蒿改梅、王春霞、李钢、高红、孙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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