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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财政局办公楼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市财政局的委托,就“通化市财政局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HZB-2015-02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HZB-2015-029

项目名称:通化市财政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门继兴

联系方式:0435-3230055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通化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通化市滨江东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青龙0435-36525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编号:BHZB-2015-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财政局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2015-089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通化市财政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财政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通化市新桥路;

2.3 建设规模: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吉建招[2015]4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特级资质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通化市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向市财政局采购办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财政局

地  址:通化市滨江东路9号

联系人:王青龙

电  话:0435-36525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  

邮编:134000

联系人:门继兴

电话:0435-3230055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光明路光明南区16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门继兴0435-323005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9月21日

中标日期:2015年10月12日

总中标金额:484.97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通化市长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大街18号 484.9736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高峰.崔庆祥.宋绍忠.高军.初梅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 项目名称:通化市财政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通化市新桥路;

3 .建设规模: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 .质量标准: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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