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录播教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5〕2061号)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2:07: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 固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录播教室建设项目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5〕2061号 | 评审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公示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IT产品生产或经销范围,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且具备以下条件: 1)录播主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公章确认的 3C 认证证书; 2)录播主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公章确认的技术参数确认函 3)录播系统必须提供中央电教馆产品鉴定证书 4)提供高清录播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5)录播主机提供国家计算机监督检验中心 MTBF 五 万小时零故障产品检验证书。 6)投标时需提供录播主机及录播软件的样机演示 3、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 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经销商需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以下证书 1)录播主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公章确认的 3C 认证证书; 2)录播主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公章确认的技术参数确认函 3)录播系统必须提供中央电教馆产品鉴定证书 4)提供高清录播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5)录播主机提供国家计算机监督检验中心 MTBF 五 万小时零故障产品检验证书。 (6)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教育局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治明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812060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1417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60052501052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建设银行包头鹿城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任晓丽 金彩虹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605960 | A | 2015年10月10日 | 1,538,160.00 | 包头市联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光西路昆河镇人民政府403 |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徐文军 李丽萍 曹玉芬 李志忠 张治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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