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心血站)(梅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加样分析系统等采购项目)(ZZ91507338)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在
一、采购项目内容、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二、确认日期
梅州市中心血站全自动加样分析系统等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Z91507338 ]于
三、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四、本项目评委名单:陈伟桓、李隐民、黎伟金、郭裕荣、吕龙、曾天明、蓝新
五、本项目评委主任:陈伟桓
六、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包1: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此包作废标处理。
包2: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深圳赛诺森科技有限公司 | 29.85 | 17.57 | 30.97 | 78.39 | 1 |
梅州市锦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7.23 | 28.06 | 75.29 | 2 |
江西远锦贸易有限公司 | 29.55 | 15.86 | 26.91 | 72.32 | 3 |
江西众宜康商贸有限公司 | 29.85 | 15.34 | 26.97 | 72.16 | 4 |
包3: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深圳赛诺森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0.87 | 31.66 | 82.53 | 1 |
深圳市傲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9.94 | 17.14 | 28.74 | 75.82 | 2 |
深圳市科立菲商贸有限公司 | 29.97 | 17.14 | 28.51 | 75.62 | 3 |
包4: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2.89 | 31.03 | 83.92 | 1 |
梅州市卫发医药有限公司 | 26.07 | 20.27 | 31.54 | 77.88 | 2 |
梅州市广益贸易有限公司 | 25.93 | 17.19 | 28.46 | 71.58 | 3 |
梅州一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5.89 | 17.14 | 26.97 | 70 | 4 |
包5: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综合得分 | 名次 |
广州市恒洲贸易有限公司 | 30.00 | 21.60 | 31.31 | 82.91 | 1 |
广州市精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9.89 | 17.23 | 23.14 | 70.26 | 2 |
广州市卫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 29.83 | 17.06 | 19.60 | 66.49 | 3 |
七、中标信息
包2
中标供应商:深圳赛诺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与固戍二路交汇处泳辉商务大厦309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贰佰元整(¥39,200.00)
中标标的:电动献血椅
中标规格型号:德国、BIONIC
包3:
中标供应商:深圳赛诺森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与固戍二路交汇处泳辉商务大厦309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零伍万柒仟捌佰元整(¥1,057,800.00)
中标标的:血浆速冻机
中标规格型号:多美达、MBF-21
包4: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康路樟坑工业园B栋一、三、四、五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1,120,000.00)
中标标的:全自动加样系统
中标规格型号:深圳爱康 Xantus 150
包5:
中标供应商:广州市恒洲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八楼801之807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元整(¥526,000.00)
中标标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纯水系统。
中标规格型号:深圳迈瑞BS-480;宜科EKUUS-I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梅州市中心血站签订合同,并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仲元支行
帐 号:44001728136053002099
八、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中心血站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联系电话:0753-2200228
联系人:
供应商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