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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凌云县旦村第三中学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凌云县水利局的委托,于2015109就《凌云县旦村第三中学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旦村第三中学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Y2-2145-X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凌云县旦村第三中学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9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5917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了资格预审通知书及邀请函,同时收到了投标人投标确认书。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51010日至20151013(三个工作日)

六、截标(开标)时间:20151090930

评审(开标)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13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莫少荣、李毅、廖颖菡、黄爱菊,肖清驹(业主评委);

七、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广西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7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壹仟肆佰肆拾玖元整(¥511449.00);

八、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76-26606820776-2660690(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76-7612991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林小姐   质疑电话:0776-26606820776-2660690(传真)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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