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文武砂镇人民政府污水管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1、招标公告编号:ZDZB2015-023-1 (2015长财购计[056-1]号)
2、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市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3、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长乐市
4、联系人:林主任
5、联系方式:18060577575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中福广场24层B区
8、联系人:陈小姐
9、联系方式:0591-88231280 传真:0591-88231283
10、招标公告日期: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12、中标情况:合同包2:经审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商务卷正本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④、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及《无效投标条款》中“1.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的有关规定,评委会判定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福建昌圣达贸易有限公司技术商务卷商务偏离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技术服务要求:3. 现场验收、4. 安装要求、5. 调试和运行、6. 技术资料”、“四、售后服务要求”以及“五、其它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3.10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对技术、商务内容逐条应答的,投标人应对照招标要求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偏离表》中逐条填写,如实应答,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应答(特别是招标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数值)。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的条款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在对应处标注对应关系)予以佐证,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及《无效投标条款》中“(1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如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后附条款中、第二章评标标准及方法附表中、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无效标条款等);”的有关规定,评委会判定福建昌圣达贸易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项目名称 | 中标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中标金额(万元) | 成交单位 | 地址 | 合同履行日期 |
HDPE双壁波纹管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6.8590 | 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元洪投资区(城头) | / |
离心球墨铸铁管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2.6113 | 福建晟达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高台路9号1层106号 | / |
13、专家名单:葛捷、周卫平、施嘉琴、陈鸿炽、林立兴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