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标包: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 ①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口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代理经销商; ③供应商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供应商应持有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国外原产地制造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驻华代表机构或驻华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公章); ⑤供应商应持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驻华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驻华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公章); ⑥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⑧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第二标包:高效离心机 ①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口高效离心机代理经销商; ③供应商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供应商应持有高效离心机国外原产地制造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驻华代表机构或驻华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公章); ⑤供应商应持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驻华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驻华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公章)。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⑧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