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2015年县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年县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5]-041号
三、采购内容简要说明: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项目建设,包括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等辅助设备、气象仪(五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包含项目运维,包括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5年9月7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29日
评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军良、邢智峰、杨庆祥、杜少蕙、柴华魏、古长具、谢振升
六、成交信息:
一标段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589000.00元(大写:陆佰伍拾捌万玖仟元整)
成交供应商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二标段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鑫福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333号1号楼10层34号
七、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91-3992803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91-3569020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