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PM10中重金属自动监测主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0: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就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PM10中重金属自动监测主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PM10中重金属自动监测主机设备采购项目
豫财询价采购-2015-5198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9月2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30日
评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评委:陈志超 祁丽娜 马双良
政府采购监督员:任朴
四、成交信息:
包A中标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项目中标金额:陆拾玖万玖仟圆整(¥699000.00)
主要中标货物名称:空气重金属分析仪
规格型号:AMMS-100
数量:1套
单价:682500元/套
服务要求:我司保证分析仪的光源无故障运行三年以上。我司保证三年正常运转所需的备品、备件。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024384、66028587
传真电话:0371-6602858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供应商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电话:0371-66028587)。
询价文件下载:[点击下载]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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