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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环保局编制工作方案2015年度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防治方案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环保局的委托对编制工作方案2015年度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防治方案编制政府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磋商小组于2015年9月25日确定成交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磋商文件编号:CS2015-11附1

2、磋商内容: 

第一包:编制工作方案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量

1

编制工作

方案2015年度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防治方案编制第一包

1、2015—2016年度冬防工作从2015年9月20日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

2、重污染企业停产减污。市环保局牵头,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控制煤质煤量、环保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

3、综合整治扬尘污染。10月15日前对市区内所有已完工的开挖路面全部回填铺油,对路缘石进行整修,减少道路扬尘。

4、防控低空面源污染。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餐饮污染等低空大气污染源。

5、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19个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

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68.5%(250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20μg/m3、58μg/m3之内,SO2、NO2、CO、O3等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

拾柒万元整/¥170,000.00

2015年12月

第二包:2015年度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防治方案编制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量

1

编制工作方案和2015年度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防治方案编制第二包

一、2011年以来优良天数的“五连增”; 2014年达标天数250天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率2.5个百分点,处于全国中等靠上位置;月度和年度排名均退出全国空气重污染十大城市行列。

二、2014年度颗粒物源解析结果表明,PM10和PM2.5分担排名前两位的污染源分别是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二次硫酸盐(主要来源于煤炭燃烧)、建筑水泥尘分担率降低,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尘及二次硝酸盐(主要来源于煤炭、天然气、机动车燃油燃烧)分担率升高从污染物浓度上看,老的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新的污染因子开始凸显,二氧化氮(NO2)、PM10和PM2.5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仍然分别超标0.2倍、0.8倍和0.7倍, NO2年均浓度由2013年的达标变为2014年的不达标,说明在PM10、PM2.5等污染因子尚未得到根本治理的情况下,NO2污染开始逐渐凸显。

三、NO2O3、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非常规污染因子已上升为新的重点控制对象,污染类型也由以煤烟型污染为主过渡为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混合型污染,成为制约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国排名进一步上升的重要因素。季节性自然气象因素变化也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全国排名的不确定因素。

四、重点防治NO2、PM10和PM2.5,力争3项污染物浓度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协同防治其他污染因子,在环境容量恒定的情况下通过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的目标。

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68.5%(250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20μg/m3、58μg/m3之内,SO2、NO2、CO、O3等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

拾贰万元整/¥120,000.00

2015年12月

3、第一包成交供应商名称:兰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成交折金额: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60号

第二包成交供应商名称:兰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成交折金额: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60号 

4、磋商日期:2015年9月25日

5、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15日

6、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庆梅 张乐荣 王鹏  

7、采购项目联系人:肖菲       联系电话:0931-7849072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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