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前期评估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9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HBCG〔2015〕97C号 | 批复编号:〔2014〕795号 |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 计划完工期:60日历日 |
采购预算(元):480000 | 保证金(元): 9000 |
采购人: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代先生0392-6998022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有效报价 477800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京塘公路月牙河一号桥耐火路7号。 | |
谈判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 | |
谈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评标室 | |
谈判小组:郭廷光 赵豫州 代红举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341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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