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监狱所需河南省新乡监狱电路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新乡监狱的委托,对河南省新乡监狱电路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监狱电路改造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5-141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监狱
(4)建设内容:包括五监区服装车间和十监区、十三监区两个电子车间总配电柜(不含)以下至生产设备终端附件的所有供用电设施的材料和配电设计、安装施工。
(5)计划工期:(1)五监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由监狱提前安排具体日期,在48小时内完成车间全部电路的安装和调试。
(2)十监区、十三监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由监狱提前安排具体日期,在48小时内完成两个电子车间(每个车间安排24小时)全部电路的安装和调试。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量保修期:1年
三、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9月28日
谈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会议室
谈判专家:王嘉斌、王冠英、申海森
五、谈判结果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 无锡弘兴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394800.00元
六、谈判结果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谈判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新乡监狱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968850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3-7130375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