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灯具、电缆”工程项目
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灯具、电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灯具、电缆”
标段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规格 | 数量(套) | |
A | 1 | 宋城路 | 紫荆路——归德南路 | 双火 | 130 |
2 | 长江西路 | 凯旋路——平原路 | 双火 | 60 | |
3 | 神火大道南延伸 | 北海路——华商大道 | 双火 | 43 | |
多火 | 6 | ||||
4 | 三火射灯 | 41 | |||
A标段预算控制价:1694540元 | |||||
B | 1 | 电缆 | VLV-5*50mm2 | 23417米 | |
B标段预算控制价:421506元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296号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15年9月25日
2.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评标室
4.采购文件:见附件[点击下载]
5、谈判小组:李新德、孔祥晨、康邵钧、雍罡、孙锦续
四、成交信息:
1、成交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成交原则为,在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结果:经谈判小组审定,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按有关规定谈判废止。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孙先生139037046525
政府集中代理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