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长葛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其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5]048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概述: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一批;
A标包:法院三同步两 公开设备。A标包预算为72万元。
B标包:庭审直播系统、办公设备、机房设备等。B标包预算为108.6万元。
C标包:安全检查装备(安检门).C标包投资约7.5万元。
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三个标包。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葛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25日
评标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梁育民、肖红、潘峥、郁志强、邢丽莉
五、 公示日期:2015年9月28日
六、 六、中标信息:
A标包:经专家评审,认定只有许昌启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数码人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符合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B标包:
拟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众联嘉德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970000.00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长葛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374-61105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613749370
八、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