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荔香大道二期由路塘征地户安置区土方工程(项目编号:GXTZ-2015010-LSZC)成交公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5年9月24日就荔香大道二期由路塘征地户安置区土方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荔香大道二期由路塘征地户安置区土方工程
项目编号:GXTZ-2015010-LS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的荔香大道二期由路塘征地户安置区土方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公告日期: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5年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号楼906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苏年鹏、章振武、檀大敏(业主评委)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三海双鹤开发区双鹤二路东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贰万玖仟零贰拾叁元捌角伍分(¥:1429023.85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海基 联系电话:18377744857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