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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科技馆展品采购项目废(流)标公告-FJGC-G-2015-FS121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5: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科技馆展品采购项目()标公告

 

1、项目名称:福州科技馆展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FS121

3采购人名称:福州科技馆

   采购人地址:仓山区建新互通立交桥(近自然厅)

   联系方式:0591-83351133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林榕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808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8月28][2015年9月24]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925](招标编号:FJGC-G-2015-FS121)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  张部长 

电话:  0591-83351133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合同包一:

8.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北京亿圣腾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协力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7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合肥探奥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合同包二:

8.2.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省协力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7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塔米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评标结果:

9.1合同包一评标结果:

9.1.1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

9.1.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9.2合同包二评标结果:

9.2.1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

9.2.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9.3合同包三评标结果:

9.3.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三流标。

9.3.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评标委员会成员:蔡传彪、刘永柱、刘文银、廖万彩、林震(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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