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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金明广场、金明池东大门、浪漫之都亮化设施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5 15: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下载]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开封新区金明广场、金明池东大门、浪漫之都亮化设施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采购名称:开封新区金明广场、金明池东大门、浪漫之都亮化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QX1530262

二、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谈判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组长:马风勤;

谈判小组成员:赵凤花、刘艳华。

五、成交信息:

施工标:

中标成交人:扬州市阳瑞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贰拾贰万玖仟壹佰捌拾壹元零玖分(¥229181.09元     

投标工期:2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曹爱华

监理标: 

监理标段由于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3家,流标;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9963080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86186929

邮  箱:qxhnzb0371@163.com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15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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