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教学设备采购(重)成交公告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田东县教育局的委托,于2015年9月21日就《教学设备采购(重)》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设备采购(重) ;
二、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5-J1-2111-XY(重);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4k高清摄像机65台、高清摄像机1台、4K摄像机2台、含遥控器摄像机三脚架68个、便携摄像包68个、SD卡张、多合一读卡器59个、摄像机原装电池64块、锂电池座充62个、单反相机3台、原装单反相机包3个、单反相机包SD卡3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首次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于2015年9月1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9月25日。
六、截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09时30分;
截标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剑、施俊,黄振雄(业主代表);
七、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百色市斯成达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百色市右江区深圳街金利小区A16号楼;
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佰零柒万陆仟元整(¥1076000.00);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电话:0776-2660682、0776-2660690(传真)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