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金华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宛城区金华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宛城区金华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项目编号:WJJS[2015]GK151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5年8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21日
评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评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浩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捌万捌仟伍佰柒拾玖元叁角叁分
(¥588579.33元整)
项目经理:陈立东 注册编号:豫241131339424
第二中标候选人:榆林市祥和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拾壹万肆仟陆佰柒拾陆元伍角整
(¥614674.50元整)
项目经理:徐扬 注册编号:陕261121444031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837768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4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087739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