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就“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5工字6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5工字66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龚工 0774-78888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编号: FCCG2015工字66号
批准文号:桂国土资发[2013]48号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 230.81公顷,项目总投资358.9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360日历天
工程招标发包方式: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6月23日
中标日期:2015年09月21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124号 | 272.350539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春花、曾庆举、孔繁华、王玉华、唐上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点:富川瑶族自治白沙镇井山村、木江村
项目编号: FCCG2015工字66号
批准文号:桂国土资发[2013]48号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 230.81公顷,项目总投资358.9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360日历天
工程招标发包方式: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及编号 |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
项目编号 | FCCG2015工字66号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联系电话:0774-78888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137829) | ||||||||
开标时间 | 2015年07月15日09时整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标委员会(5人) | 张春花、曾庆举、孔繁华、王玉华、唐上峰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09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09月29日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722453.96 元 | 工期 | 36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绶青(注册证号:赣236141425246;诚信卡号:115235)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723505.39元 | 工期 | 36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曾扬(注册证号:渝201131336845;诚信卡号:004196)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720294.91元 | 工期 | 360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益芳(注册证号:浙233111263663;诚信卡号:115704)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时在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檠田村等3个村与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坪江村土地整治合并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其就两个项目拟投入人员一致,按招标文件载明条款“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可以多次参加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各子项目招标,可以中标最多2个项目,且每一个项目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中标达2个项目后,其余项目的报名投标作废”规定,该公司仅有资格作为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承建该项目。经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复函选择在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檠田村等3个村与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坪江村土地整治合并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5工字67号)中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无理由放弃在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井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5工字66号)的中标资格。根据相关程序规定,拟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拟中标人。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7882324 | ||||||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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