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一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熟市水利局
地址:常熟市珠江路172号
联系人:顾俊
联系电话:0512-51531398
传真:0512-52003318
采购代理机构:常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三楼
联系人:祝晨钟
联系电话:0512-52823350
传真:0512-52827899-808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CSZC-2015C002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成交金额:¥1935.00元/户·年(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伍元零角零分/户·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
1、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常熟市虞山镇(大义、谢桥、莫城区域)、古里镇、沙家浜镇、碧溪新区、梅李镇、海虞镇、辛庄镇、董浜镇、支塘镇、尚湖镇、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内约3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污水收集量为4129.4t/d(此数据来源于《项目建议书》),受益农户约12268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户住宅室外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系统,远程监控信息系统,以及绿化围栏等配套设施。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拟定为26年(含建设期1年),自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商业运营期为从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营之日(2016年12月30日)起25年。项目具体推进实施与美丽村庄、村庄连片整治、河湖整治相结合,满足采购人总体要求。
2、项目服务内容为:合营公司将与常熟市水利局签订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常熟市水利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重置;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常熟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项目建设成本需充分考虑投入设备和管网及其零配件、管理所需配套设施建设、道路修复、补偿、建设管理,以及各类环境影响、协作配合、设施损坏等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设备技术和建设管理的响应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
4、日常运营经费需充分考虑投资建设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和损坏修复以及各种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并在各项指标或管理目标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所测算费用。
5、每年污水处理服务费组成包括:(1)以摊销形式收回的每年建设成本(包括直接投资及资本化利息)的金额;(2)每年需支付的财务费用;(3)合营公司的运营费用;(4)合理利润等。
6、供应商须对项目范围内的农村情况作全面细致的了解,预估项目实施存在的包括损坏修复等各种风险或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不提供相关资料。因政府要求设施迁移或变换的,按工程建设成本扣除应当利用的设备材料后单独审计结付。征地补偿由政府承担。特许经营期限内设备损坏、更换等由合营公司自行承担。
7、供应商须对所在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既可按户、组、自然村设施不同规格、不同容量建设处理设施,又能结合地形地貌实现农村污水的收集处理,具有建设使用的普遍性和广泛适用性,技术可靠和稳定运行。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操家顺、沈菊琴、刘芳、王缘、严国军、章一帆、皇甫建国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推荐函
附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3、供应商报价及得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