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批复编号:(2015)891号 | 项目编号:YYNCG2015016号 |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采购预算(元):140000 | |
采购人:鹤壁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营中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中段市财政局4楼 电话:0392-3314112 马先生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2号4-712 电话:0371-63399868 韩先生 | ||
邀请供应商产生方式:采购人和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 推荐意见:技术力量雄厚;经营业绩突出;符合采购要求;能够承担采购人任务和要求 | |
磋商小组成员:王华东 陈红艳 郑义 | ||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5-84846219 1515051995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19楼B座 | ||
成交标的:鹤壁市PPP项目一年期专业咨询及培训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 成交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 |
磋商时间:2015年9月18日 |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请于本项目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并务请携带《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本项目采购合同原件并经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附:本项目磋商文件 公告时间:2015年9月21日 | ||
鹤壁市财政局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YYNCG2015016号
采 购 人:鹤壁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营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时 间:2015年 9 月 7日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3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15
第五章 评审办法.........................................................1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19
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供应商如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前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
鹤壁市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经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推荐,邀请贵单位参与本次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鹤壁市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采购 YYNCG2015016号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2号4号楼7楼12号 电话:0371-63399868 0392-6952376 13803921122 |
4 | 采购人 | 名称:鹤壁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营中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中段 电话:0392-3314112 13783927866 |
5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采购项目内容:鹤壁市PPP项目一年期专业咨询及培训服务,具体包括:(1)PPP政策梳理及研究并提出建议,结合国家及本省要求和本市实际进行政策解读和实施方案策划,包括筛选采用PPP的行业、选择适合的PPP模式、制定项目采购及实施程序、设计冲突解决机制等提出建议。(2)协助采购人完成本市PPP项目准备筛选识别论证、推介、督导和指导合同签署等项目全过程。(3)作为本市PPP运营中心专家参与本市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联审联评的评审工作和本市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答疑工作。(4)协助采购人完成合作伙伴和金融库组建等PPP项目基础建设工作;(5)进行PPP项目业务培训(暂定为2天)。 2、采购项目具体要求:1、履约责任:按采购要求的内容范围全面高质量履行服务责任;2、组织保障: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合作事宜,与采购人进行对口联系,联系方式包括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现场上门指导与服务等;3、人员保障:组织包括融资、财政金融、财务管理、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多个咨询专家团队,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提供服务;4、进度保障: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以后,在采购人认可的时间内,提出相关的咨询建议;5、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提交使用的全部资料、信息与文件,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6、宣传义务:有义务在宣传资料和公开场合中,宣传采购人的相关项目,经采购人认可后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招商。 |
6 |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 人民币14万元(采购项目内容1~4项10万元,第5项4万元(2万/天) |
7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与本次采购相类似的专业咨询服务业绩经验 |
8 | 磋商保证金 | 人民币2500元 |
9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0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8日8时至2015年9月16 日17时 2、发售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朝歌路1号财富公馆南楼901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4、招标公司账户名称: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 账号:41001504010050206959 |
1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5 年9 月 18 日 15 时 |
12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中段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3开标室 |
13 | 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 | 正本:1份 副本:2份 特别注意: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14 | 项目现场考察和咨询 | 由采购人组织。 各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考察咨询,以获取制作响应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 现场考察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联系人:王晶 0392—3314112 |
1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 |
16 | 成交结果公告 | |
17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 5 %交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待咨询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
1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费2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
采 购 人:鹤壁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营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时 间: 2015 年 9 月 7 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
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专业技术支撑、咨询、培训以及其他类似和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二 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范围要求、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邀请书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约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书面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公司介绍、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并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响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2、磋商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实施完成采购人需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而不限于供应商为提供本次采购活动而花费的人员费用、差旅费用、业务费用、设计调研费用、相关设备费用、考察培训费用、税费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12.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总价,也可附分项报价。
12.3、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缴纳至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用途栏务必写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供应商应将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作为保证金缴纳的凭证。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6.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需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1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箱)中(正本、副本数量见第一章要求),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7.2、密封袋(箱)上须注明:
(1)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2)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7.3、响应文件未按第16.1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启封负责。
17.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
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者不足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21.2、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资格。
22、磋商小组
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2名,与采购人代表1人共同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简称“磋商小组”)。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
23.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更正。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4.2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 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特别注意事项:
25.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5.2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 服务期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3) 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4)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5) 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26. 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相关规定,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8.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9.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30. 成交通知
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及时到招标采购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履约保证金:依据磋商邀请书第17条款规定收取、退还。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2.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4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3.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4.质疑程序及处理
34.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3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3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34.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 提交质疑书时,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34.6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
34.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乙方依据鹤壁市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该项目成交通知书,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名称:鹤壁市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合同
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三、合同内容为甲方(采购人)购买乙方服务,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时开始)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年期PPP项目专业技术支撑、咨询、培训等服务,具体包括:
1、对PPP政策梳理研究提出建议,结合国家及本省要求和本市实际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和实施方案策划,包括筛选使用PPP的行业选择合适的PPP模式,制定项目采购与实施程序、设计冲突解决机制等提出建议。
2、协助采购人完成本市PPP项目前期准备、筛选、识别论证、推介、督导和指导合同签署等项目全过程。
3、作为本市PPP运营中心专家参与本市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联审联评的评审工作和本市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答疑工作。
4、协助采购人完成合作伙伴和金融库组建等PPP项目基础建设工作。
5、进行PPP项目业务培训(暂定为2天,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及培训老师须经甲方确认)。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修改和确认的权利
(2)拥有项目咨询最终成果所有权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便利条件的义务
(2)按期足额支付咨询费用的义务
(3)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进行工作配合的权利
(2)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用的权利
(3)在咨询工作过程中,因甲方过错或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损失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按采购要求的内容范围全面高质量履行服务的责任义务
(2)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本项目,与甲方保持沟通联系,联系方式包括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现场上门指导与服务等
(3)组织包括投融资、财政金融、财务管理、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多方面咨询专家团队,根据甲方需要及时提供服务和义务
(4)接受甲方委托后,在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及时高质量提出相关咨询建议的义务
(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的任何资料、信息与文件,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甲方的商业秘密
(6)在宣传资料和公开场合中,宣传甲方相关PPP项目的义务,有责任将项目包装并经甲方认可后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招商
六、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采购项目内容第1~4项合同金额的60%,剩余40%自本合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自乙方为甲方每完成一次培训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培训服务费,执行标准为中标金额(元/天)乘以天数。
七、合同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八、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解除:
十、争议的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鹤壁市PPP项目一年期专业咨询及培训服务,具体包括:
(1)PPP政策梳理及研究并提出建议,结合国家及本省要求和本市实际进行政策解读和实施方案策划,包括筛选采用PPP的行业、选择适合的PPP模式、制定项目采购及实施程序、设计冲突解决机制等提出建议。
(2)协助采购人完成本市PPP项目准备筛选识别论证、推介、督导和指导合同签署等项目全过程。
(3)作为本市PPP运营中心专家参与我市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联审联评的评审工作和本市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答疑工作。
(4)协助采购人完成合作伙伴和金融库组建等PPP项目基础建设工作;
(5)进行PPP项目业务培训(暂定为2天)。
2、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1)履约责任:按采购要求的内容范围全面高质量履行服务责任;
(2)组织保障: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合作事宜,与采购人进行对口联系,联系方式包括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现场上门指导与服务等;
(3)人员保障:组织包括融资、财政金融、财务管理、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多个咨询专家团队,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提供服务;
(4)进度保障: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以后,在采购人认可的时间内,提出相关的咨询建议;
(5)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提交使用的全部资料、信息与文件,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
(6)宣传义务:有义务在宣传资料和公开场合中,宣传采购人的相关项目,经采购人认可后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招商。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已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质量、服务期限、技术要求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
6、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8、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报总价和分项明细价格。采购项目内容1~4项合并一个明细,第5项一个明细。分项明细报价合计应与总价相符。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若出现调整第5项采购内容时,应按成交供应商第5项明细报价执行调整。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2、评审标准:
一、商务部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30分) 1、业绩及荣誉(20分) (1)供应商提供2013年以来(含)2个PPP或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得6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特许权协议(或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2013年以来(含)获得省级及以上咨询类奖项的,每个全国奖项得2分,每个省级类的奖项得1分,最多得6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磋商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2、人员状况及能力(10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PPP或类似项目咨询工作经验(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3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律师证书、高级会计师证书、高级经济师证书一证加1分,最多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包含工程(建造师或工程师)、法律(律师证)、财务(会计师证)、投资咨询(造价师)、经济专业人员(高级经济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或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磋商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
二、技术部分 ( 40分) : 1、工作方案(24分) (1)组织实施方案: a、组织方案及服务措施的完整性,0-2分; b、组织方案及服务措施的合理性,0-2分; c、组织方案及服务措施的可信性,0-2分。 (2)进度保证措施,0-5分。 (3)服务工作标准与要求,0-4分。 (4)与采购人之间的协调机制,0-4分。 (5)对咨询项目情况、工作难点的理解程度及所提解决方案的合理性,0-5分。 2、服务承诺(16分) (1)有足够的经济、技术实力,保证PPP项目咨询工作的连续性。(0-4分) (2)对咨询项目的履约承诺,并有详尽的经济处罚措施。(0-4分) (3)承诺能够严格执行各种专业规范等内容。(0-4分) (4)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承诺。(0-4分) 注 :技术部分采取两轮先排名次再计分的办法,由各评委对实质响应人技术部分条款逐条客观公正地排出名次(不允许名次并列),第一名得该项分值的满分,最后一名零分,该项分值除以实质响应人总数为名次间的分差。评委会汇总各评委每项分值,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实质响应人该项的最终排名,第一名得该项分值的满分,该项分值除以实质响应人总数为名次间的分差(若出现并列名次,第一名满分,其余名次得分按分差递减)。汇总技术部分每项得分为实质响应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三、价格部分 (30分):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备注:
1、供应商可以提供复印件,但提供复印件须提供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加盖公证机关公章的公证书原件,用以证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材料的复印件内容为真实、有效的,将等同于提供该资质证书原件的效力,磋商小组将予以认可。
2、供应商务必注意:与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规定有关的投标资料、证书、证件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前准备齐全,在磋商小组验证时当场一次性全部提交,否则不予认可。
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响应文件。
2、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3、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不再退还。
4、磋商供应商签章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凡以磋商供应商名义进行的签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的单位公章,除有特别规定外,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
(2)凡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必须为该个人的亲笔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及说明
特别提示:本表中如涉及磋商现场需提供原件供磋商小组审核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磋商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 | |||||
一、资格部分 | |||||
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携带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相一致) | |||
2 | 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 | 携带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相一致) | |||
3 |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复印件 | 携带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相一致) | |||
以上资料磋商供应商必须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向磋商小组一次性提交,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 |||||
二、商务部分 | |||||
1 | 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 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 | |||
2 |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 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 | |||
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份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 | 如为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的凭证复印件 | |||
4 | 采购项目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要求格式提供 | |||
5 | 反商业贿赂书 | ||||
三、技术部分 | |||||
1 | 工作方案 | 格式自拟(详细叙述) | |||
2 | 服务承诺 | 格式自拟(详细叙述) | |||
四、报价部分 | |||||
1 | 第一次报价表 | 第一次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 |||
注:1、表中以上资料凡要求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磋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表中以上资料不能缺项,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致: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你们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九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和真实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身份证编号:
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兹委托 代表我单位参加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与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磋商,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委托单位(磋商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1、如磋商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磋商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
附件3:
采购项目承诺书
致: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磋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研,充分了解了采购人采购需求,保证有能力按要求完成采购需求;
2、我方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保证服务的高效率、高质量;
3、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服务,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我方提供的服务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如磋商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服务、资金人员不到位、帐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6、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保证可以完成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磋商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以上承诺书内容不得随意改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附件4
开标时间前最近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
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
1、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
2、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项目编号为: )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拥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应由授权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附件6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期 | 签订合同后 年。 |
报价总计 |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
磋商供应商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但行数不够的可自行添加。
3、报价总计应与附件7中分项明细报价合计总额相符。
4、最后报价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磋商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可。
附件7
分项明细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内容 | 单价(元/天) | 数量(天) | 合计 |
采购项目内容第1~4项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 ||
采购项目内容第5项 | 2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
磋商供应商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