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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2: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5-109          批复号:[2015]永泰财购计(035)

3采购人名称: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东街38号七层

   联系方式:0591-24832591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刘晓芳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807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8月28][2015年9月17]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9月18](招标编号:FJGC-G-2015-109)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林鑫

电话:0591-24832591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新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投变频空调室外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不符合20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州弘诚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所变频空调室外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不符合20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州鑫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直流变频空调室外主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不符合20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富源鸿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要求。

9、评标结果:

(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废标。

(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剑清、谢国祥、谢晓榕、陈明、王建河(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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