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
关于对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BGZJ-ZC15325)”的投诉作出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崔正东 13309436058
地 址:江苏高邮市郭集镇集中工业区
投诉人:江苏飞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腾兴伟 13884216608
地 址:江苏高邮市郭集镇集中工业区
投诉人:中山市南德太阳能灯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吉锋 18919903666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埒西一三村合平业区
投诉人:江苏润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狄生怀 13909435691
地 址:江苏高邮市郭集镇集中工业区
被投诉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冬梅 18993991213
地 址:白银科技园园八路孵化器一号楼三楼
二、基本情况
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江苏飞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润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德太阳能灯饰有限公司关于“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BGZJ-ZC15325)”投诉函,我局于2015年7月23日收悉并依法予以受理。
1、投诉人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认为一包中标单位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没有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函原件、无国家级检测报告和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诉人江苏飞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润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二包中标单位北京雨昕阳光太阳能灯业有限公司无国家级检测报告和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投诉人中山市南德太阳能灯饰有限公司认为三包中标单位江苏金光茫灯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函原件、无国家级检测报告和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处理结果
我局对投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于2015年8月27日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专家对该项目投诉要点进行了复议,并与2015年9月9日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专家进行了复审,依据两轮专家的复审结果做出投诉处理决定。
1、投诉人江苏贝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认为一包中标单位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没有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函原件、无国家级检测报告和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经专家复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以上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2、投诉人江苏飞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润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二包中标单位北京雨昕阳光太阳能灯业有限公司家级检测报告和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经专家复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以上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2、投诉人中山市南德太阳能灯饰有限公司认为三包中标单位江苏金光茫灯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函原件、无国家级检测报告和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经专家复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以上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
2015年9月17日